各位業界友好:政府將於2024年4月1日起實施以「污染者自付」原則的垃圾收費法例,所有住戶用家都是「污染者」,而清潔公司及其員工皆屬「服務提供者」,在法例上絕對不是垃圾收費要徵費的對象,故此,清潔公司 / 員工不會亦不應向任何住戶用家提供任何指定袋 / 標籤。凡涉及垃圾收集工作的前線員工,必須依法處理垃圾收集工作。本聯盟根據環保署所發出的良好作業指引,概括出員工收集垃圾的工作指引,業界公司可供給員工參考。詳情請參閱附件。
多謝垂注。香港環境衛生業界大聯盟秘書處